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承担着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职责。作为监察权具体行使者的监察委员,其对监察职能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年龄、学历、法律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着手,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察委员进行整体梳理,分析监...更多>>
近代中国刑法开始吸收西方欧陆刑法的社会防卫原则,以法益保护为中心,由威慑刑法、惩罚刑法转为预防刑法、防卫刑法。诬告罪在中国古代保护皇权和专制的统治秩序,到近代转变为国家正常的审判秩序和个人合法权益,刑法开始注重保护人权和法益,借助...更多>>
清律中有很大一部分条例为“由轻改重”条例,其中绝大多数系因案定例或为整治地方陋习而制定。条例的形成主要包括依皇帝行使皇权制定以及经地方督抚大员请求制定等途径。大量“由轻改重”条例的存在亦会产生对情罪相允原则的破坏、条例不切实际,以...更多>>
从明清时期徽州地区的田土契约文书中可以窥见一种特殊的产业形态,即由多个主体共同对某项产业享有权利,已有的研究将其称为“共业”。通过对契文内容的考察,其可进一步分为“共业分股”和“相共管业”两种模式,二者就产业之上各项权能的行使及相...更多>>
在万历朝“国本之争”中,神宗试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礼法之上,遭到了文官集团的坚决反对,双方僵持数十年,最终以神宗的妥协让步落下帷幕。通过这次争斗,文官集团将礼法的话语权与解释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关乎皇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从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