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中西法律传统》只接受中文稿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来稿内容为作者未曾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成果,不涉及泄密问题;表述力求充实精炼;引用数字、资料应给出参考文献;凡被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或已录用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
(2)来稿稿件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以及研究领域。
(3)参考文献请以脚注的形式标注在页面下方,引用格式参考《法学引注手册》,例如:
[1]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2]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 4 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 73-75 页。
[3]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 年第 1 期。
[4] 陈高华、张帆、刘晓、党宝海整理:《元典章》,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1 年版。
[5] 李松锋:《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2015 年博士学位论文。
[6] 苏辙:《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载陈宏天、 高秀芳点校:《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三《记九首》, 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 402 页。
[7] 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73 Yale Law Journal 733, 737-38 (1964).
[8] William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98.
(4)请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符号以及标准化、规范化的名词和术语。 ①标题层次一律用大写数字连续编号,如第一级标题用“一、”,第二级标题用“(二)”,第三级标题用“1.”等。编号应顶格书写。 ②表格应有对应表名,如“表1 ……”, 要求设计科学,简洁明了,请尽量使用三线表,表格不用竖线。插图都要求命名,如“图1 ……”, 图的名称标在图的下方,与插图形成统一的整体。图表编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图表标号依次排列,如表1、表2、表3,图1、图2、图3,图中的各部分中文或数字标示应置于图标题之上。③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上标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