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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ISSN Print: 2710-4397
ISSN Online: 27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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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生活·生产:招远涉离村者财产纠纷 与人民司法的运作实践(1944—1956)

中西法律传统 / 2023,3(4):100-121 / 2023-12-26 look190 look755
  • 作者: 汪诗成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 关键词: 离村;人民司法;生存伦理;生产动员;招远司法档案
  • 摘要: 近代农民的离村行为是在“安土重迁”的传统表达和外出谋生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下发生的。在战争、灾荒和人地压力背景下,新中国成立前后山东招远居民“闯关东”“上蓬黄”等离村现象极为普遍,频繁的人口流动使得土地和财产流转十分活跃,离村家庭会通过设置典卖、代管代耕,以及保留分家和继承资格等方式保存最基本的土地、房屋等生活资料,从而呈现出“离村不离土”的特点,是小农的生存伦理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由于生存资源的激烈争夺以及新政权对婚姻、土地制度的变革,这些离村者的原籍财产被变动、挤占和分配的情形也常有发生。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人民司法运作实践一方面延续了乡村内部共存互助的传统,协调离村者与留村者之间的生存利益,保护离村者及其亲属回赎典产、取回代管土地等权益,并照顾代管户和承典户的劳动收益以及妇女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又将民众的生存命题积极地纳入组织动员策略,将纠纷裁断朝着生产动员的方向加以引导,实现党的基本政治诉求与民众的传统观念之间的协调,是借助新型司法模式实现社会治理的一种表现。
  • DOI: https://doi.org/10.35534/ltwc.0304010
  • 引用: 汪诗成.生存·生活·生产:招远涉离村者财产纠纷与人民司法的运作实践(1944—1956)[J].中西法律传统,2023,3(4):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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