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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ISSN Print: 2710-4397
ISSN Online: 27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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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司法制度设计与实践的“悬空性”: 以清律“由轻改重”条例为线索
中西法律传统
/
2023,3(4):41-54 / 2023-12-26
308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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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光
单位:
西北大学,西安
关键词:
由轻改重;悬空性;情轻法重
摘要:
清律中有很大一部分条例为“由轻改重”条例,其中绝大多数系因案定例或为整治地方陋习而制定。条例的形成主要包括依皇帝行使皇权制定以及经地方督抚大员请求制定等途径。大量“由轻改重”条例的存在亦会产生对情罪相允原则的破坏、条例不切实际,以及地方司法为罪犯开脱等问题。这些弊端产生的缘由在于清代司法制度设计与地方司法运行之间存在较大的“悬空性”。至于“悬空性”的表现,一为中央政令脱离地方实际,二为清政府与地方州县之间利益存在冲突与矛盾。但从实际情况而言,这种“悬空性”并未妨碍中央对基层州县保持其强大的控制力,清政府与地方州县官群体竭力在维护皇权与保持基层安稳之间寻求着脆弱的平衡。
DOI:
https://doi.org/10.35534/ltwc.0304005
引用:
刘晓光.清代司法制度设计与实践的“悬空性”:以清律“由轻改重”条例为线索[J].中西法律传统,2023,3(4):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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