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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ISSN Print: 2710-4397
ISSN Online: 27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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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中的“法”字释义 ——以《四西斋决事》为样本
中西法律传统
/
2023,3(3):51-59 / 2023-10-07
474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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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枭
单位:
暨南大学,广州
关键词:
“法”义;国法;《四西斋决事》
摘要:
“情理法”是传统法文化的根本性状,故而具有研究的基础性或根本性品格。其中“法”字含义相对单一,指国家制定的成文法,即通常意义的国法。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试图进一步理解“法”。在对《四西斋决事》所见“法”字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法”指中国传统法秩序和通常意义的方法,狭义上的“国法”由“律、例、罪”字担纲。原因之一是晚清法典多以“律”命名。通过对“法是国法”命题的考察,提出“国法”是滋贺秀三通过理性创造的产物,进而认为秩序和方法可以更好解释传统司法的确定性。这一研究推进了对滋贺“国法”概念的理解,也可为认识当代中国基层法院的执法理念带来启发。
DOI:
https://doi.org/10.35534/ltwc.0303006
引用:
闫枭.“情理法”中的“法”字释义——以《四西斋决事》为样本[J].中西法律传统,2023,3(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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