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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ISSN Print: 2710-4397
ISSN Online: 27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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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与法理:民初大理院土地先买权的近代转型
中西法律传统
/
2022,2(3):59-67 / 2022-10-13
326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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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剑锋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土地先买权;大理院;社会本位;民族精神
摘要:
土地先买权习惯及其制度作为传统中国法视野下的一项重要制度,经历了民间习惯——被国家法所确定——复归民事习惯等多重缠绕与变迁的过程。在这其中,大理院时期构成这一制度变迁与转型的分水岭。大理院时期有一些先买权习惯被肯定,而有一些习惯被摒弃,其背后不仅存在习惯法界定的法理逻辑与民本主义的法律精神,而且存在社会本位法律理论和法的民族性与历史性理论的双重考量。从“判例与制度形成”到法理逻辑,直至其背后的法律理论的这一分析路径,体现出大理院时期土地先买权制度的近代转型伴有法律理论与民族精神的融入这一法意。
DOI:
https://doi.org/10.35534/ltwc.0203005
引用:
代剑锋.判例与法理:民初大理院土地先买权的近代转型[
J
].中西法律传统,
2022
,
2
(
3
):
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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