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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ISSN Print: 2710-4397
ISSN Online: 27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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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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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法学”及其“中国法哲学”话语——生活儒学的启示
-
中西法律传统
/
2022,2(1):71-84 / 2022-03-18
495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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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应平
单位:
-
关键词:
中国法哲学;元法学;生活儒学;情理;天理;法理
-
摘要:
当前“中国法哲学”一定意义上可以称为“西方法哲学在中国”,这是源于在学术研究上的两大“脱离”: 脱离文化传统,脱离生活实情。由此中国法哲学既无法深入西方法哲学的内核进行学术建构,也未能确 立其学术主体性。而从传统中国法律中抽绎出中国法哲学的研究进路,也会面临类似于西方法哲学内部 呈现的形上学理论困境。因此,我们需要开启一种本源性视域,重新阐释“中国法哲学”的基本原理和 现代意义,探索“现代法学的中国性表达”。这一本源视域即是黄玉顺先生“生活儒学”所揭示的“生活— 存在”视域,沿此思想视域所建构的“中国法哲学”可称之为“元法学”,其基本观念结构和奠基关系 可以表达为:情理→天理→法理。“元法学”的理论主张是在生活情感(情理)的本源视域下,重建法 形上学(天理),重建法形下学(法理)。
-
DOI:
https://doi.org/10.35534/ltwc.0201006
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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